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实事求是填报《验收表》,积极配合当地知识产权局做好验收工作。填报材料中如有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无故不按时提交验收表的,按未通过验收处理。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组织现场验收工作。请于10月15日前将现场验收时间安排、验收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
(三)验收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职责,不得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宴请,不得收受礼品礼金。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会场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参加验收人员应当服从安排,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14日内有出国经历、进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密切接触上述地区人员的,不得参加现场验收和会议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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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内容和验收材料:
(一)验收内容。主要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效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具体包括: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实施效果。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增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降低侵权风险、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情况。
3.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及核算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材料。项目承担单位需提前准备验收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主要包括:
1.项目任务合同书;
2.验收表;
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5.完成项目任务的佐证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一)现场验收
(1)我局委托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2)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于10月30日前组织专家完成现场验收,验收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1名为财务专家(由我局规划发展处统一安排)。验收应使用统一格式的专家签到表、评分表、意见表、验收结果汇总表,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同时,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和推荐评优限额,提出本地区推荐评优的项目。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4)11月1日前,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的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项目验收报告及其附件(盖章纸质件、PDF及word版电子文档)报送我局。我局将随机抽取项目总数的20%进行复核。
(二)会议评优
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会议评优。会议评优采取书面方式,根据项目验收材料进行评选。被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的项目,我局将酌情给予奖补。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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