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1)具体包括示范企业、示范产业园区、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等四个类别。
(2)企业类申报主体为在安徽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园区类申报主体为技术开发产业园、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园等产业聚集区;街道(乡镇)类申报主体为街道或乡镇; 基地类申报主体为县(区)级人民政府。
(3)申报单位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1〕270 号) 文件中《2021 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要求。
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要求内容: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会同民政、卫健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试点示范。
(二)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 进行注册及申报内容填写,同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 2)报送至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三)各市(直管县)经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民政、卫健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推荐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并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 1 份)于 11 月 22 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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