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新入库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
(2)对在苏州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补;
(3)对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苏州市重新申报并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
(34)各区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级市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各县级市承担。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热线:187 5515 0022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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