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按次序编写,装订成册(A4纸),一式三份,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一)企业主体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形式,申报企业根据附件要求做好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等电子版),向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发改部门申报。
(二)初审
各区发改、财政部门做好申报组织、辅导和材料初审工作:
1、做好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申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2、指导申报企业进行文本材料准备;
3、请各区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把关;
4、汇总企业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并正式行文于报送至苏州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逾期不再受理。
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问答:187 5515 0022
(三)复核
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复核一律不通过,不再补充材料。
(四)专家评审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复核的企业进行评审,择优评定“第三批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五)公示
通过专家评审的“第三批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名单将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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