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申请条件:
(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地、节能、环保的规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二)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过程质量控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三)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为市级优质工程或交通、水利行业省级优质工程;
(四)申报工程应为近三年内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下列建设工程不得申报“黄山杯”奖:
(一)不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的;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
(三)已经参加过“黄山杯”奖评选未获奖的;
(四)申报工程虽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但单体工程仍有甩项,工程未全部完工的;
(五)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
(七)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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