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15855199550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关于知识产权要求
1、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明确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2、企业已拥有发明专利量(含申请、授权)不少于8件,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2019年下半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2020年,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6件。
3、2019年和2020年,已参加或拟参加专利保险的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数量不少于2件。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1.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优先。
2.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明确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3.2017和2018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达8件以上(含8件),需提供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2019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需达8件以上(含8件),以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4.2018或2019年,参加专利保险的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皆可,外观不行)数量不少于2件。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材料整理内容
1.《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高企证书或创新型企业批文的复印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现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授权证书或者受理通知书、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胶装成册。
2.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承诺书。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县区、市局各留存一份。不得随意增减、删除承诺书中的数字和文字。单独打印,一式三份。
3.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示范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在承诺书上签字,保证承诺内容顺利完成,相关责任企业自担。申报成功后需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省、市知识产权联络员,并参加相关活动,如果发生变动,需要及时向县区、市局备案变更。
2.市级示范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示范期满的市级示范企业也不得再重复申报。
3.企业于指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蜀山区科技局(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口民生大厦1309室)。
4.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择优排序后推荐,于指定日期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报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政务区市政务大楼B座611室),逾期不补。
5.市知识产权局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期两年。
关于申报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具体政策内容请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这里会有专人为您免费解答。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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