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公布为企业级的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提供企业标准;
(三)工法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应用,技术成熟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或省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本省施工企业或申报工法应用实践工程在本省的施工企业,均可申报评审;
(六)已在其他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申报评审的同一工法以及已公布为国家级或其他省(部)级的同一工法不得在安徽省申报。
对于安徽省省级工法,目前可以申报的机构比较少,对于企业来说申报难度非常大,这也是目前省级工法的企业比较少,同样申报难,申报少,对于企业才是机会拿的。省级工法政策咨询:18755150022对政策全面把控。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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