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20日前,各属地局推荐报送旅游创新产品(业态);
(2)11月下旬,我局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3)12月初,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集中听取入围单位汇报,各项目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
注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苏州市全市旅游创新产品政策问题咨询: 187 5515 0022
苏州市全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
2.当年1月1日前投入市场运营的旅游创新产品(业
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盈利模式清晰(今年新推出的“姑苏八点半”项目,并具有影响力项目也可申报);
3.该产品(业态)已完成基础研发和前期准备,进入较为稳定的市场运作期,具备成熟的游客接待服务,旅游者可通过团体或自助的方式完成产品订购;
4.社会反应良好,营业以来未发生游客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和旅游安全事故。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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