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关键技术属于省内领先及以上;
3.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和绿色施工等要求;
5.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6.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7.已超出8年有效期(按批准文件公布时间计算)的有创新和发展的省级工法,可重新申报,但需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
8.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每项工法由1家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工法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应无争议、无纠纷;工法名称及其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国家级、省级工法雷同。
由于每年申报情况都会有变化,今年具体更新可以咨询:187 5515 0022省级工法解疑。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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