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策指导热线:182 6974 6898(加V附赠申报指南)
一、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条件
1.成立时间三年以上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
3.有良好经营业绩,近两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4.依法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工业类小微企业。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经营,产权清晰,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税收等方面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成长型小微企业。
二、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流程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资料填报。
(二)县、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
(三)各市、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其为“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对安徽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少15%,按照10%缴纳。
3、对安徽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优先参加省组织的各类中小企业培训,提高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能力。
4、对安徽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优先向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等单位推荐,提供金融服务。
5、对安徽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资金奖补。
四、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工作要求
(一)各地按名额分配表推荐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高于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则,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上传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且保持一致。
(四)请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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