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加V附赠申报指南)
一、安徽省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申报条件
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本次发改部门会同财政、卫健部门开展申报类别如下:
(一)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
1.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
2.支持首仿;
(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
3.支持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
(三)支持创新药械产品推广应用
4.支持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
(五)改善临床试验条件
7.支持申报临床试验机构;
8.支持临床试验机构为本省医药企业服务;
(七)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
10.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1.支持医药大品种。
二、安徽省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1、2、3、4、11等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申报类别7、8、10等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发改(经贸)、财政、卫健(社会事业)部门联合上报。本市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社会事业)部门进行通知并配合属地发改(经贸)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严格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第一部分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组织企业(含辖区内医疗机构)报送申报材料并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初审工作及事中事后监管,会同财政、卫健(社会事业)等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三)所有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还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1日前,将申报文件(1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市直单位对应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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