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二)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补政策
蜀山区:认定奖励补助5万
包河区:认定奖励补助5万
庐阳区:认定奖励补助10万
庐江县:认定奖励补助10万
长丰县:认定奖励补助10万
肥西县:认定奖励补助10万
(往年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咨询政策指导专员)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认定奖补政策汇编》的内容就是这些,看完之后对于合肥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政策欢迎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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