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一、蚌埠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三)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四)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正(副)本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例如“正本、**企业、2021年、蚌埠市**区”。
(五)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二、蚌埠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全年分两批次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一)第一批次
1.企业向各县区报送初稿材料(申报程序三),截止时间:各县区自行拟定。
2.各县区科技局向市局报送汇总的初稿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程序四),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各县区科技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一式一份报送所属县区税务局(申报程序四),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
3.市科技局审核后企业网上修改材料并在国网系统中提交(申报程序五),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
4.企业省网系统查阅确认并在省网系统中提交(申报程序六),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7日
5.企业报送定稿纸质材料(申报程序七):通过认定告示后10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第二批次
各县区科技局向市局报送初稿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所属县区税务局一式一份(申报程序四),暂定时间:2022年8月4日。其他事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蚌埠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科技部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科技部服务平台”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此步骤仅上传材料,不需要提交。
(三)企业初稿申报材料报送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初稿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不要在材料中放置原件,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按属地报送到各县区科技局,同时填写《2022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各县区科技局电子邮箱。
(四)县区审核推荐
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各县区科技局要立足自身职能,健全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高企申报工作进展,
(五)市科技局审核推荐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各县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过县区科技局反馈至企业,企业按照反馈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并在国网系统中完善材料后确认提交。
(六)省网系统查阅确认并提交
企业在规定时间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蚌埠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企业不要在“省网”新建和填写申报材料,以免影响后期“国网”申报材料的导入及评审工作。企业只对省网从国网导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如发现省网系统材料缺失或者清晰度不够,请及时修改后确认提交,不修改也需要确认提交。省网系统材料需要和国网保持一致。
(七)企业报送定稿材料
材料报送。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两份,正副本),报送至各县区科技局,由各县区科技局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以上就是《五项要求!2022年蚌埠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及认定流程整理》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对于2022年蚌埠市高企申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一对一详细解答。
蚌埠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重要提醒】 转发本信息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被转发超过20次,信息将自动置顶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