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一、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市依法设立、运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负责人重视信息化建设,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信息化工作。
3、企业对本企业信息化有总体规划和阶段目标,规划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强。
4、企业具有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拓展所需资金保障。
5、企业运行稳定,经济效益良好,信息化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企业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核心,实施成效显著,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奖补政策
合肥市:合肥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今年1月发布,其中提出,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巢湖市: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合肥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奖补
(1)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158 5 51 57003
(2)对当年投资5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含软件、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化软件、硬件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不重复享受)。
(3)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肥西县奖补
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奖励。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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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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