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一、黄山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请。
2、所在地经信部门向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
3、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初评。
4、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黄山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示范企业应在以下方面至少有两项以上集成应用,并取得显著业绩
1.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自主设计、制造的工业产品和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
2.建立实现企业生产的精细化、管控一体化的生产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生产过程控制基本实现了自动化、信息化,数控设备拥有率不低于30%。
3.建立以质量、计划、财务、设备、生产、人力资源、安全等环节为重点的企业管理信息化.
4.在市场营销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过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企业建有互动型门户网站,在产品销售方面电子商务所占比例超过30%。
5.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效果良好
三、黄山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时间
每年两批在5、10月份左右,区县经信委初审上报材料,经信委最终审核确定颁发证书。
黄山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流程及认定条件整理的内容就是这些,看完之后对于黄山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一对一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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